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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安博电竞中国官方网站下载地址   更新时间:2023-08-30 20:01:37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证券业务牌照较为齐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为机构客户、个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从事的主体业务如下:

  母公司主要是做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和专项资产管理等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从事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大致上可以分为承销销售业务和投资交易业务。承销销售业务是指销售各类固定收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同业存单、其他金融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证券市场买卖固定收益类产品、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固定收益衍生品等获取投资收益的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最重要的包含股权融资、债权及结构化融资、新三板推荐挂牌和相关财务顾问业务。

  公司向客户提供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金融理财产品销售、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多样化金融服务。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期货从事期货业务,最重要的包含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等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设立和管理私募股权互助基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创新资本从事另类投资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对非上市公司做股权投资。

  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主要为权益类证券投资、权益类衍生品多策略投资以及新三板做市业务。

  随着长期资金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地推进,注册制改革打破了企业盈利性要求的藩篱,开启了长期资金市场的新征程。监管扶优限劣,双向开放提速,众多实力对手进入,证券行业发展加速分化,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差异化竞争格局初步显现。

  一是,头部证券公司依托资本实力、客户基础和品牌影响力逐渐向综合型全能投行发展,逐渐形成集中的市场格局,马太效应加剧;二是,中小证券公司依据自身资源禀赋,打造专业化精品证券公司,争夺细分市场;三是,外资证券公司的介入加剧行业竞争,同时将倒逼行业盈利模式转变,加快国内证券公司向现代化投行转型;四是,金融科技兴起,助推证券公司业务升级,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将成为证券公司实现业务转型、提升获客能力和经营效率的重要驱动因素。

  在开辟经济高水平发展稳健前行的道路上,长期资金市场“助推器”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将会促进凸显。证券公司作为长期资金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和连接投融资两端的重要桥梁,肩负提升社会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等重要任务,必将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公司特色鲜明,经营资质较为齐全,具备比较好的业务发展基础。公司稳健经营,资产管理业务、固定收益业务、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各项业务稳步发展。

  2021年,公司品牌知名度逐步提升,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活跃交易商”“2020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300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2020年度资管类国债期货优秀交易团队奖”、《证券时报》“最受上市公司尊敬的债券团队”、《中国基金报》“2021英华奖·最佳券商资管创新产品奖”、国开行“2021年度优秀做市商”、新浪财经“2020券商APP风云榜·最佳功能创新APP”、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年度最佳不动产供应链ABS产品”等46项大奖。

  公司坚持“成为有固定收益特色的、以资产管理业务为核心的证券公司”的战略目标,积极把握长期资金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锐意进取,在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上做好布局和资源配套,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探求深度理解客户,精准服务客户,以成就客户为使命,砥砺前行。公司以客户为中心调整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深入打造投研能力,建设销售能力,提升组织效率和协同效力,建设协同文化,开展综合金融新业务模式探索;持续聚焦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及长三角区域,积极拥抱新兴起的产业,深耕优势业务,布局金融科技;优化人才结构,持续加大人才梯队建设和专业能力培养的投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

  在券商资管业务领域,公司多年深耕“固收+”资产管理体系,积淀了较强的策略配置、内部联动及外部资源整合能力。公司持续加强产品创设、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构建特色化产品谱系,竭力为机构和个人投资商创造稳定增值回报。2021年,公司完成2只大集合产品参公改造,发行多只固收类产品和FOF产品,行业首个ESG整合策略债券型券商资管产品系列加强完善,布局多元化FOF产品线,FOF产品规模实现较快增长。

  在公募基金业务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坚持公募基金与专户业务双核驱动的发展的策略,通过专业、高效的服务得到客户认可。创金合信2014年成立即实施骨干员工持股,实行合伙人制度,建立和而不同的企业文化,倡导深度基本面研究以及多样化的动态价值投资,注重长期考核,为团队提供携手拼搏的舞台和一同成长的空间。在公募业务上,创金合信已建立固收、权益、量化、指数、MOM、QDII等多类型的产品线,并在周期、新能源、医药、消费、科技等行业进行了产品布局,为客户提供定义清晰、风格多样的产品选择;在专户业务上,创金合信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解决方案,加强系统建设,不断的提高客户体验,增强客户粘性。

  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领域,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继续深化“产业视角、平台战略、机制优势”的发展的策略,推进产融结合,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携手北京、广州、深圳等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重点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上市公司等共同设立多家二级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数量位居同业前列,形成了全方面覆盖成熟期、成长期、早期和天使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阵营。一创投资是首家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券商私募股权管理子公司,持续以此为依托加强行业投研能力。一创投资还建立了合伙人文化及合伙人机制,发挥机制优势积极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先进制造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助推地方经济结构优化。

  在固定收益业务领域,公司形成了颇具特色并适合公司发展的销售、交易模式,建立起品牌优势。公司一直以成为“中国一流的债券交易服务提供商”为发展目标,固定收益业务已发展成为业务资质较齐全、业务品种丰富的特色业务。公司是财政部会同央行和证监会确定的国债承销团成员,是28个省、市、地区的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拥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承销商资格,同时也是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公司已形成覆盖债券承销、债券销售、债券做市交易、债券资产管理、宏观与信用研究在内的固定收益全业务链。

  通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公司成立了深厚的客户基础,积累了包括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公司和大规模的公司在内的大量客户,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公司连续多年获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颁发的交易类、做市类、承销类奖项。

  2021年,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向“以交易驱动为核心”转型,以交易驱动为引擎,投资和销售为两翼,加强一、证券交易市场联动,通过打造涵盖客户交易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组织,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公司以人才专业化、分工专业化、决策专业化为原则,对固定收益业务的组织架构做调整,设立固定收益交易投资部、固定收益销售部和固定收益运营部,作为业务转型的组织支撑。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多元。报告期末,公司持股票比例排名前五的股东为首创集团、华熙昕宇、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航民集团,企业性质涵盖国有、民营和集体所有制。多元的股权结构使公司具备拥有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优势,为公司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始终秉承“诚信、进取、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形成了“开放、创新、包容、协作”的海洋文化。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把企业文化的内涵纳入各类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体系中,把企业文化理念贯穿于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每个方面。通过对公司文化进行调研与梳理,2021年公司发布了企业文化内涵,丰富了企业文化体系的内容,使之具象化并与员工行为紧密关联。

  公司以企业文化为依托,形成“公开、公平、透明、市场化”的人力资源政策,推行“为贡献/业绩付薪、为潜力付薪、为能力付薪”的薪酬理念,通过包括领导力、核心能力、专业能力素质模型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正确的思维方法、有持续系统的学习能力的合格的第一创业人。公司独特的企业文化在培养、选拔、推动内部员工成长的同时,也吸引了一批优秀人才加入,有效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忠诚度与专业服务能力,已成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中持续发展的主要的因素。2021年,企业成立文化建设与员工素质培训中心,逐步加强文化建设与员工素质培训,促进公司文化建设与员工能力的提升。

  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纳入公司愿景和发展的策略,始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环境改善紧密相连。公司积极践行ESG理念,成为国内第一家加入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 PRI)的证券公司,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机构联合发起成立国内首家专门开展ESG研究的高校智库——中国ESG研究院,行业首家支持并在《2020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中落实TCFD信息公开披露建议,致力于成为ESG实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者。企业成立ESG委员会,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ESG战略的执行和议事机构,颁布《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定期召开ESG委员会会议,全面落实ESG理念,并逐步将ESG实质性议题落实情况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公司构建ESG投研体系,践行ESG投资理念,推出ESG债券及权益产品;积极地推进ESG理念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融合,搭建与ESG相结合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及系统。2021年,公司首次入选恒生可持续发展企业指数系列成份股,荣膺“2021大湾区上市公司绿色治理TOP20”,荣获《财经》长青奖“可持续发展风控奖”。

  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持续开展公益帮扶、教育帮扶、消费帮扶、文化帮扶、生态帮扶等一系列帮扶行动,为结对帮扶县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公司聚焦教育公益,连续多年捐资建设“第一创业梦想中心”。2021年,公司公益性支出600万元发起设立第一创业公益基金会,致力于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更专业地开展公益事业。深圳市第一创业公益基金会已于2022年2月17日正式登记成立。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报表的影响,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三、(三十七)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相关内容。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已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担任“18一创02”、“19一创C1”、“20一创C1”的评级机构。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18一创02”发行时,其主体信用等级与债项信用等级均为AA+,评级展望稳定。“19一创C1”、“20一创C1”发行时,其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2021年5月28日,上海新世纪对本次公司债券作出跟踪评级,评级维持不变。

  根据本公司与上海新世纪签订的《信用评级协议书》相关条款,上述各期债券最新一期跟踪评级报告将于2022年6月30日前披露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新世纪网站,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

  本公司已委托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担任“21一创01”、“21一创02”、“21一创C1”、“22一创01”、“22一创02”评级机构,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21一创01”、“21一创02”、“22一创01”、“22一创02”发行时,其主体信用等级与债项信用等级均为AAA,评级展望稳定。“21一创C1”发行时,其主体信用等级为A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本公司与大公国际签订的《信用评级合同书》相关条款,上述债券最新一期跟踪评级报告将于2022年6月30日前披露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大公国际网站,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68,096,000.00元,占公司2021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455,049,671.34元的36.94%。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五)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邓文斌、杨维彬、徐建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亦未代理另外的董事行使表决权。

  3、预计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芳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亦未代理另外的董事行使表决权。

  在审议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2022年度自营投资额度上限:(1)2022年度公司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2)2022年度公司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净资本的500%。

  2、当净资本等监管指标政策调整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净资本状况和市场情况,在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确定公司2022年度自营投资限额。

  (九)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2022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关于审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股东大会还需审议企业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企业内部控制的真实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68,096,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745,310,120.95元,基本每股盈利0.18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50,257,896.6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股东分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合计195,208,225.31元后,2021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55,049,671.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99,000,898.20元,减去2021年实施的上年度现金分红168,096,000.00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85,954,569.5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市价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因2021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累计公允市价变动收益为负值,无需扣减,截至2021年末,公司可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利润为2,185,954,569.54元。

  从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及监督管理要求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68,096,000.00元,占公司2021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455,049,671.34元的36.94%。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企业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登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控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3、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做汇总,并参照公司以往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要,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2022年度和2023年1月1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几率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邓文斌、杨维彬、徐建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亦未代理另外的董事行使表决权。

  3、预计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芳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亦未代理另外的董事行使表决权。

  在审议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关联股东需相应的回避表决。

  2021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关联交易均遵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详细情况如下:

  (1)公司向金砖一创(厦门)智能制造产业股权互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一创创新科股权互助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鲲鹏一创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元山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晟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管理费或综合服务费,2021年度确认收入13,542,182.31元。

  (2)公司2021年向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50,000.00元(含税)。

  (3)公司2021年向首创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租赁押金并预付租金(含税)合计4,650,796.90元。

  首创集团注册资本为3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贺江川,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一层。首创集团的主体业务为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金融服务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创集团总资产4,102.26亿元,净资产885.95亿元,营业收入643.38亿元,净利润23.86亿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未经审计)。经查询,首创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1年末,首创集团持有公司12.72%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华熙昕宇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燕,住所为北京市密云区冯家峪镇政府南文化中心院内115室。华熙昕宇的主体业务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熙昕宇总资产772,396.39万元,净资产428,297.28万元,营业收入117.42万元,投资收益41,304.55万元,净利润31,443.36万元(为母公司口径数据且未经审计)。经查询,华熙昕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银华基金注册资本为22,2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珠林,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银华基金的主体业务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655,844.15万元,净资产366,789.49万元,营业总收入398,557.85万元,投资收益7,144.52万元,净利润92,229.54万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查询,银华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关联人是指,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除上述第1项至第3项关联人以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1)首创集团、华熙昕宇均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芳女士任银华基金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其他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情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参照市场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在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参照市场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体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34号),赞同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发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同业拆借款。

  2020年11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7号),赞同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次级债券的注册申请。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发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期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同业拆借款。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制定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约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1年12月31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的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约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1年12月31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有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2020年度立信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和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据立信提供的信息,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8%。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做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2021年度,立信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十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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