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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互助基金、私募股权互助基金和产业的区别
发布:安博电竞中国官方网站下载地址   更新时间:2023-09-19 07:40:05

  一是风险互助基金VC(Venture Capital Fund),投资于创立初期的企业或者高科技企业;

  二是增长型基金(Growth-oriented Fund),即狭义的私募股权互助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投资处于扩充阶段企业的未上市股权,一般不以控股为目标;

  三是收购基金(Buyout Fund),主要投资于成熟企业上市或未上市的股权,意在获得成熟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以整合企业资源,提升价值。

  从近年以来的立法立规进程看,中国式私募股权互助基金的发展已经明显地呈现出两条道路:

  1.因2007年8月底新版《合伙企业法》放行有限合伙制而打开,有限合伙企业正是国际上私募股权互助基金惯用的组织方式,这为期待市场化运作本土私募股权互助基金带来了曙光。

  2.由政府主导的创业互助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层层管制框架所界定,明显的特征是政府主导、政策与税收优惠以及政府更密集的行政之手抚摸,正是所谓的“产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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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方法(试行)》相关规定,对于申请变更控制股权的人、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本案系统向基金业协会进行重大事项变更。如果您遇到私募基金问题,可以拔打免费私募基金法律咨询电话:(同微信),专业私募基金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基金业协会优先登记有管理基金经验的私募互助基金管理机构的申请,对于没有管理过基金的申请机构,协会除对其是否如实填报申请材料、申请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的信息外,还将通过约谈高管人员、实地核查等方式来进行核实。如果您遇到私募基金问题,可以拔打免费私募基金法律咨询电话:,专业私募基金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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